9月18日,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(fā)布了《關于調整我市購房政策和人才落戶政策的通知》,對海口市購買商品住房和人才落戶政策進行調整。
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:實行全域限購,對外省戶籍也不屬人才的人員,須提供累計60個月的社;騻稅繳納記錄方可在我市購買1套住房;落戶的條件為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(其中985、211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為55周歲以下);中級專業(yè)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、技師及以上職業(yè)資格的人才40周歲以下;先就業(yè)再落戶。
來 源:中國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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